05
2020-02
作者: ACE
吳中區疫情防控指揮部關于延遲疫情重點地區有關人員返回吳中的通告
各鎮政府、街道辦(場),區各委、辦、局、公司,各垂直管理部門,度假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及所轄各部門、農業園區、太湖新城:
為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堅決阻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輸入途徑,避免因人員流動造成疫情擴散蔓延,根據江蘇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要求,結合吳中區實際,現就延遲疫情重點地區有關人員返回吳中通告如下:
一、全區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社會組織以及其他用人單位目前仍在湖北、溫州的人員暫不返回。各單位要抓緊摸清本單位仍在湖北省、溫州市境內的人員底數,逐一通知到位,落實到個人,詳細了解和登記其健康狀況以及計劃返回時間、方式等相關情況。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要及時將相關情況報吳中區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各企業要及時將相關情況報所在鄉鎮、街道;各類學校、教育培訓機構要及時將相關情況報吳中區教育局;其他用人單位(含個體經營業主),要及時將相關情況報所在鄉鎮、街道。各用人單位要統籌負責返回人員的情況申報,強化信息溝通,做好計劃安排,做足防范措施。
二、吳中區所有生活居住區實行封閉管理。各產權和管理主體(含房屋出租者和二房東)必須嚴格落實防控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報告登記制度,對來自湖北、溫州等地人員第一時間向所在社區居(村)委會報告。對瞞報、漏報、遲報的,對相關責任人列入信用黑名單,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責任。
三、對14天內有湖北、溫州旅行史或居住史的來(返)吳中人員,在吳中區有成套住宅居住的,應當主動向所在社區居(村)委會報告登記,并居家觀察14天;在吳中區沒有成套住宅居住的,必須配合到所在鄉鎮、街道指定的集中觀察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由此產生的相應責任(包括落實場所、人員、費用等)由各類責任主體負責。
四、為提高防疫檢查和登記效率,方便人員和車輛快速通過防疫檢查點,按照《蘇州市關于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5號)》要求,來(返)吳中人員可通過微信登錄“蘇州公安微警務”進入來蘇人員信息登記系統,如實填報個人有關信息及出行方式等,提交成功后保存自帶二維碼截圖,在進入吳中區境內高速公路、國省道等防疫檢查點時主動出示給工作人員驗證,身份驗證、體溫檢測正常后即可快速通過。
五、對來自湖北、溫州等重點地區但隱瞞不報而造成傳染病傳播危害公共安全的;對明知自己患有傳染病但拒絕接受隔離、故意傳播的;對明知自己患有或疑似患有傳染病但拒絕接受檢測、隔離觀察、治療的,以及各類責任主體不履職、履職不到位的,一律按照《蘇州市關于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6號)》有關規定,依法追究相應民事、行政或刑事責任。
如對本通告有關內容有疑問,請撥打電話0512—67080456咨詢。
特此通告。
蘇州市吳中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文章來源:吳中發布
圖片來源: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注: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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